当前位置:首页>辉县文化>历史典故
历史典故
  辉县市历史悠久,源远流长。辉县远古时期为共工氏部族居地。夏属冀州之域,殷商系畿内地,周称凡国、共国。周厉王十六年,共国君共伯和受诸侯拥戴,代行王政,号共和,是为元年(前841年,为中国历史上有确切纪年的开始)。春秋属卫,战国归魏,秦属三川郡。西汉,县境东部置共县,西部属山阳县。东汉、晋、北魏、东魏因之。隋开皇六年(596年),省山阳县,改置共城县。唐武德元年(618年),置共州,辖共城、凡城二县;武德四年废州,并凡城县入共城县。宋因之。金大定二十九年(1189年),避显宗允恭(共之谐音)之讳,改称为河平县;明昌三年(1192年)又改称苏门县;贞祐三年(1215年)升苏门县为州,因百泉威惠王祠有清辉殿(取谢灵运“山水含清辉”诗名命名),故以“辉”为名,称“辉州”,领苏门、山阳二县。元代因之,后废苏门县,改山阳为镇,仍称辉州。明洪武元年(1368年)废州立县,改辉州为辉县,属河南省布政使司卫辉府。清代因之,民国16年(1927年),天门会举义,在西平罗建合平县,不久即废。1938年2月日军入侵辉县,1943年至1944年,中共太行区委根据抗战形势,将原辉县相继划为辉县(后改辉北县)、辉嘉、新乡(后改辉县)三县。1945年8月抗战胜利,1946年6月三县合并为辉县。 建国后,辉县属平原省新乡专区,1952年11月平原省撤销,改属河南省新乡专区,1986年新乡专区撤销,改属新乡市。1988年10月辉县撤销,辉县市(县级)建立,河南省管辖,新乡市代管。
与辉县有关的历史有:上古时代的共工部落;大禹治水;西周初年的共伯;春秋时期郑国的段;战国时代六国最后一个君主齐王建被流放并死于此;西晋初年的竹林七贤;北宋中叶邵雍在此学习易经;北宋末年王彦、岳飞、八字军在此战斗;元初耶律楚材晚年隐居于此地;明朝李贽曾经担任共城教谕;清初大儒孙奇逢隐居于此;清末袁世凯下野后,最初选择隐居在辉县西关,并建有府第;北洋时期,徐世昌多次来往此地,其在天津过逝后按其遗嘱未葬大都市,也未葬老家河南卫辉,而葬于河南辉县苏门山下;冯玉祥重修百泉;抗战时期辉县被日军占领;民国32年,国民革命军第八路军曾发动卫南战役,光复辉县北部地区;平原游击队的原型即是取材于在辉县活动的郭兴等人的事迹;七十年代,辉县与林县因为大搞水利建设而闻名。
-中国辉县- 版权所有
如有意见和建议,请惠赐E-mail至 hxsn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