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政府决定发放红包工作暂时延后进行

  • 2008年07月22日09:42 北京青年报

  本报评论员 潘洪其

  为纾缓因物价上涨给居民生活带来的困难,东莞市政府在全国首创向东莞籍低收入人群发放一次性大额临时生活补贴,符合条件的居民每人补贴1000元。据新华社报道,除登记在册的低保对象、优抚对象、孤寡老人等生活

  困难人员以外,东莞市政府首次将“低保边缘户”列为济困目标,由于之前未对这一群体摸底,申请补贴的居民超过了预计的数量,最终财政支出也可能超出估算一倍多。近日,东莞市政府决定,发放“红包”的工作暂时延后进行。

  今年5月,东莞市决定向低收入人群发放生活补贴,此举立即受到舆论的普遍赞誉,被认为是政府关心民众疾苦、公共财政惠及民生的“民心工程”。同时,也有人不无善意地提出批评,认为东莞作为一个有着大量外来人口(其中相当一部分是常住人口)的城市,发放“红包”不应存在“户籍歧视”,而应当同时将外来人口中的低收入人群列为济困目标。另有人提出建议,既然东莞市具有雄厚的财力,不妨借鉴香港和澳门的做法,统一向全体居民发放“红包”。然而,从现在的情况看,无论是东莞市政府,还是对东莞的“红包”政策给予赞誉、提出批评或建议的人,都未能充分估计到这项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因此,也难以很快拿出一个妥当解决这些问题和困难的方案。

  简单地讲,由于事先未进行详细的调查摸底,东莞市政府首先低估了“低保边缘户”(家庭月人均收入401元至600元)的数量,这实际上也说明,政府虽然比较全面地掌握了登记在册的低保对象、优抚对象、孤寡老人等低收入人员的生活困难情况,但对那些未在政府登记的低收入人员的生活困难情况,政府掌握并不全面,做出的估计偏于保守。生活困难的低收入人群是客观存在的,而不是一下子从地下冒出来的,如果不是将这次补贴对象扩大到“低保边缘户”,东莞市政府恐怕并不十分清楚,东莞的低收入者已经是一个不小的群体。因此,不能低估了低收入人群的数量,也不能低估他们中一些人生活困难的程度。

  其次,东莞市政府也低估了鉴别、界定“低保边缘户”在操作手段上存在的难度,以及为此可能支付的行政成本和社会成本。据当地官员介绍,政府发放生活补贴的消息公布后,不少市民“都有一个平衡心理,觉得你有我也应该有”,“一些不符合条件的村民也申请补贴”,“低保边缘户很难界定,审核工作量很大”,一些村干部担心村民之间难以平衡,弄不好怕村民闹事,干脆不上报,而有的镇上报人数又特别多……只有充分估计这些操作上的难度和可能支付的成本,在设计和制定发放“红包”等公共政策时,才能既有普惠民生的迫切愿望,又保持清醒的头脑,避免不切实际的“民生浪漫主义”,也才能在实施公共政策的过程中因地制宜,统筹兼顾,量力而行,顺势而为,并注意发现新问题,研究新情况,适时对政策进行调整、完善。虽然东莞市发放“红包”的工作暂时延后进行,但这并不意味着,政府为化解物价上涨困难而给低收入人群发放补贴的政策就此归于失败,也不意味着政府关怀民生、改善民生的政策方向将出现逆转。事实已经证明,以往那种用财政“暗补”物价的做法,只会使消费能力高的中高收入人群从相对较低的物价中享受到更多实惠,低收入人群从中得到的补贴反而十分有限。所以,不能因为给低收入人群发放补贴遇到了一些操作上的困难,就干脆取消“明补”,重新走回到“暗补”的老路。

  当下之计,在客观估计相关行政成本和社会成本的基础上,政府需要在调查摸底、统计核查和规划调适等环节上及时查漏补缺,第一弄清楚哪些人是低收入者,第二弄清楚有多少低收入者,第三,通过举行听证会、由人大讨论和批准等法定程序,进一步完善财政补贴低收入人群的政策方案。把这些具体而微的工作做好之后,才能把给低收入人群发放“红包”这项“民心工程”真正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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