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发布食品安全预警 不可乱采食野生蘑菇

  • 2008年07月21日12:56 东北新闻网

  近一段时间以来,我市区县地域发生了多起因采食野生鲜蘑菇而中毒的事件。为此,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昨日发布食品安全紧急预警,千万不可凭经验采食野生鲜蘑菇。

  我市每年都有误食有毒鲜蘑菇中毒的事件发生,但今年在较短时间内,我市局部地区就连续发生多起鲜蘑菇中毒事件。除阴雨潮湿天气利于野生蘑菇生长等原因外,主要原因是部分市民往往凭借传统经验,抱着侥幸心理采食自以为“无毒”的野生鲜蘑菇而中毒。此外,由于菌种变异等原因,部分以前无毒的野生鲜蘑菇染上毒素也变成了毒蘑菇,对这类蘑菇即使植物研究专家也无法仅凭肉眼和经验来判定是否有毒。因此,预防毒鲜蘑菇中毒的最好方法是不采摘、不食用野生鲜蘑菇。

  据专家介绍,大连地区有野生蘑菇200多种,其中有毒蘑菇约占25%,可致命的主要有白毒伞、鳞柄白毒伞、鹿花菌和墨汁鬼伞等。其中,白毒伞和鳞柄白毒伞在大连地区(包括大长山岛)多处都有生长;鹿花菌生长在普兰店市的北部;白毒伞和鳞柄白毒伞主要生长在山林下和潮湿的沟谷草地等地方;墨汁鬼伞老百姓又叫柳树蘑,主要生长在林下、道旁和潮湿的草地上;鹿花菌主要长在林下。毒蘑菇中毒没有特效治疗药物,死亡率极高。而一旦误服后,出现不适症状,要立即进行催吐处理,并尽快送到医院救治,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此间,要尽可能保留样品,供专业人员救治时参考。

  市民尤其应注意的是,毒蘑菇中毒存在假愈期,即在恶心、呕吐、腹泻、腹痛等症状经相应治疗后,症状逐步缓解甚至消失,但在一两天后病情会迅速恶化,致使肝肾出现不可逆的损伤,因此在中毒初期症状出现缓解时,不能麻痹大意,仍应在医院积极接受治疗观察。城乡居民如发现有擅自销售野生鲜蘑菇或餐饮单位经营野生鲜蘑菇行为的,请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举报电话为:市工商局12315;市卫生局83672517;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84255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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