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状告陕西省林业厅,要求林业厅作出书面道歉的法律青年学者郝劲松,就周正龙被抓一事,昨日接受了本报记者的连线。
记者(以下简称“记”):你为什么进行此次诉讼?
郝劲松(以下简称“郝”):2007年12月27日,国家林业局新闻发言人曹清尧曾表示:陕西林业厅根据国家林业局和陕西省人民政府的要求,已经将照片送到了国家权威机构进行重新鉴定。近五个月已过,华南虎照片二次鉴定结论依然杳无踪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民有权向陕西省林业厅提交信息公开申请。
记:你的主要讼诉要求是什么?
郝:我要求陕西省林业厅公开以下信息:对华南虎照片第一次鉴定报告内容;召开发现野生华南虎的新闻发布会共花费纳税人多少钱?奖励周正龙花费纳税人多少钱?陕西林业厅对华南虎照片第二次鉴定进行到哪一步?第二次鉴定哪年哪月能够完成?建立陕西镇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向国家林业局申报的材料包括哪些内容?
记:为什么还要求道歉呢?
郝:陕西林业厅罔顾民意,故意拖延履行信息公开的法定职责,挫伤了公民监督政府机关的积极性,我作为纳税人,精神受到极大伤害,请法院判决被告书面道歉。
记:你选择现在状告陕西省林业厅,有时机的考虑吗?
郝:我们事前没有任何关于周正龙的消息。
记:你觉得这次立案的可能性大吗?
郝:立案的可能性较大,因为按照法规,公民在认为行政机关侵犯了他了解信息的权利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如果能够立案,这将成为陕西省信息公开条例案件中的第一案!而能否立案,按规定是7天为期限,我将留在西安等候结果。
记:若能立案,你觉得胜诉有把握吗?
郝:85%,因为陕西省林业厅的做法太不合法了。
记:你怎么评价周老虎事件的进展情况?
郝:我的研判是周老虎的第二次鉴定至今尚未实施,因为尽管高层有指示,但一直找不到愿意承担鉴定工作的机构,这个果子不好吃啊。现在警方带走周正龙,是想用刑侦手段解决问题,避开了无法鉴定的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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