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春节刚过,集美区侨英街道69岁的被征地农民孙海平,在领到又一笔养老金后激动地告诉笔者,原来生活大都依靠儿女,现在有了养老保险,从2005年下半年起每个月就能享受504元的养老金,晚年生活有了保障,心里觉得踏实。据了解,随着厦门岛内企业异地改造、环东海域综合整治、外来投资加速涌入,集美区像孙大伯这样因特区建设需要而失地或失渔农民还在增加。
这两年来,随着厦门海湾型城市建设步伐加快,集美区已进入一个大开发大建设的黄金发展期。45个省市重大工程项目,使辖区征地拆迁面积达32平方公里,占全市被征地拆迁面积的60%。大规模征地拆迁和填海造地,形成了5万多名失地或失渔农民。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或水产养殖后,这一群体的社会保障成了各界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土地换社保”,作为厦门市集美区解决失地失渔农民社会保障问题的试金石,就是本着“政府推动、集体帮扶,个人参保、财政补贴”的原则,通过建立并完善社保机制,鼓励和帮助失地失渔农民参加养老保险,走出了一条让他们老有所养的新路。2005年,集美区因此被列为厦门市第一个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试点区。
据集美区委副书记黄聪敏介绍,2005年6月中旬始,集美区推出以土地换社保的举措,全面实施被征地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办法。区政府专门召集地税、人劳、计生和财政、工会等部门及街镇部署相关工作,要求6月底前完成首批被征地人员的参保手续。为调动失地失渔农民参保积极性,对男45岁、女40岁以上的参加养老保险者每人补助1万元,其中男60岁、女55岁以上参保的,次月开始便可按月领取养老金。“由于每逢7月1日社保缴费将进入新的缴费年度,缴费基数也有所提高,所以6月底前办完参保手续比7月份办理每人可少交3000多元。2005年集美区共有23个村(居)的2750多人办理了参保手续,不仅为参保对象共节省830多万元,还准时无误完成了1.03亿元养老保险费的征缴入库。”参与首次社保费征缴工作的集美区地税局社保科吴春龙说,当时局里50多名干部加班加点,保证了政府这件“为民办好事”做好办实。
2006年8月,厦门环东海域整治后,涉及集美东部的两个街道、4个居(公司)共4700余名失渔群众,参照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做法,集美区优先将其纳入农村社会化养老保障范畴,并为700名适龄失渔农民办理了养老保险。“如今,集美区有一半以上的村(居)被征用过土地,符合参保条件的失地或失渔农民有2万多人,其中正按月领取养老金的有7000多人,有效解决了老有所养问题。”集美区副区长江根云说。(吴会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