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日前下发了《关于中部六省比照实施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和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范围的通知》;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曾在全国税收工作会议上指出,2007年将推进中部地区部分城市增值税转型改革实施工作。中部六省老工业基地有望继东北地区之后享受“购置固定资产进项税增量抵”的增值税转型试点。中部崛起优惠政策将陆续出台,增值税转型试点将扩大至部分中部省区,财税政策将是这些优惠政策的“顶梁柱”。
“中部崛起”历程:1.2004年3月,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明确提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引起中部省份极大关注;2.2004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再次提到促进中部地区崛起,“中部崛起”的提法,首次出现在次年经济工作的六项任务当中;3.2005年3月,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再次提出:抓紧研究制定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规划和措施,充分发挥中部地区的区位优势和综合经济优势,加强现代农业特别是粮食主产区建设;加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和能源、重要原材料基地建设;加快发展有竞争力的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开拓中部地区大市场,发展大流通;4.2006年3月,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专门研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工作。会议指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是中国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总体战略的重大任务,事关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
“中部崛起”的意义远远超乎中部地区本身。在中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中,中部省份起着“承东启西”的作用。中部地区粮食产量约占中国粮食总产量的40%,这个地区的山西、江西等省拥有丰富的煤炭资源,该地区的发展无疑有利于提高中国粮食和能源保障能力,缓解资源约束。中部六省人口3.61亿,占全国人口28.1%,其中农村人口2.44亿,占全国农村人口近三分之一,在这一地区加大农业基础设施投入,提高农业生产能力,将有利于中国“三农”问题的破解,并通过农民增收最终助推“扩大内需”这一整体经济发展战略的实施。
面对东部崛起、西部大开发、振兴大东北,当“促进中部崛起”战略写进“十一五”规划时,中部6省——湖南、湖北、河南、山西、安徽、江西,终于迎来发展契机。湖北的“武汉城市圈”战略、河南的“中原城市群”建设、山西的“国家新型能源和工业基地”建设、湖南的“一点一线”战略、江西的对接“长珠闽”策略、安徽向东部沿海靠拢等,都充分彰显出势要突出重围的阵势。
因此,中部地区的农资和农产品深加工行业、交通运输行业、装备制造业、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原材料行业等将从中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