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一”黄金周,我市旅游火爆,收入颇丰。其中乡村旅游的“农家乐”是一道靓丽的风景。然而记者发现,“农家乐”隐含“环保忧”——许多“农家乐”的胜地,废物垃圾乱扔乱堆,无法解决(见《市民呼吁“农家乐”别让“环保忧”》)。如果继续下去,“农家乐”将会因环境恶化而无法再“乐”下去了。
显然,问题是严峻的,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这就需要三方面的共同努力。
一方面在管理部门。“农家乐”既然能存在,自然有其管理部门。管理部门不能只管“钱”方面的事,也要管环保的事。
二方面在“农家乐”经营者。经营者“向钱看”天经地义。但找钱的同时也要承担社会义务,不能以牺牲公共环境为代价为自己找钱。另外,找钱也不宜“近视”,不能图一时赚钱之“乐”而失去了发展的“后劲”。
三方面就在游客了。旅游文明行为,现今已经成为了一个重要话题。近日,中央文明办、国家旅游局发布了《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与《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说明游客的文明行为是到了必须重视的时候了。对乡村“农家乐”旅游者来说,这不仅是我们大家的义务,更是关系到每位游客的自身利益——因为只有一个好的环境才能使你乐得起来。
解除“农家乐”的环境之忧,认识上达成共识是无异议的,关键是在行动上无异议。管理者、经营者、旅游者三方面共同使劲,才能让“农家乐”长久乐。
2006乡村旅游国际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