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实施城乡二元化管理模式形成了城市、乡和镇三种基本社会聚集格局。
(一)城市:凡经国务院批准,设置建制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均列为城市。城市通常有人口集中、工商业发达、以非农业人口居多等特点,它是周围地区政治、经济和文化活动的中心。
(二)乡:乡是农村的基层行政组织。它在上联国家政权组织,下联村民自治组织和农户方面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乡下属的组织形式是村民委员会,人口以农业人口为主。
(三)镇: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按行政建制设立的镇,通常也将其称为小城镇。其规模比城市小但又初步具备了城市基本要素,它是农村脱离自然状态向城市化发展迈进的第一步。其辖村委会和居委会两种组织形式。小城镇虽然在行政级别上与乡相同,但它的功能远超过乡。目前,有些地区将一些镇改名为街道办,但其功能仍与镇相同,在统计上也列为镇的范畴。
党的“十六”大提出的统筹城乡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为我国小城镇发展指明了方向。为此,结合全面建设小康标准,立足现状,兼顾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构建了全国小城镇综合发展测评体系,并对2003年全国近2万个小城镇(包括城关镇)进行了综合测评,评定出1000个综合发展水平较高的小城镇(简称千强镇)。